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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财政局公开承诺书

发布日期: 2019-09-03 00:00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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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效能革命,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服务经济发展。结合单位职责,三门峡市财政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理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统筹安排各项收入,优化收支结构,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提升工作效能。      

二、全力履职尽责。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失职追究制、工作人员去向公示制度等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全面推广国库资金电子化支付、非税收入电子化征收、公务卡支付等措施,提高财政资金运转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改善。

三、着力保障民生。加大服务经济发展完善涉企优惠政策,统筹运用财税政策、财政体制、产业发展基金等政策工具支持经济发展,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积极筹措资金,为重点项目提供财力支持;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民生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打破部门分割、支出结构固化的现状,保证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

四、缩短办理时限。招标控制价送审投资项目评审时间500万元以下项目5个工作日内,500万至1000万元项目7个工作日内,1000万至2000万元项目10个工作日内,2000万元以上项目15个工作日内;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从3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会计资格证书核发从10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政府采购项目审批从12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从27个工作日缩短为22个工作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从21个工作日缩短为16个工作日;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从25个工作日缩短为19个工作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审批从40个工作日缩短为23个工作日;非税收入、财务会计、政府采购违规行为处罚决定送达期限从法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五、强化服务质量。站位群众立场、认真谋划工作、加强学习、研究政策、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做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不断提高财政业务工作水平;提供文明服务,严格遵守服务承诺,态度热情,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有问必答,坚决防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情况发生;履行岗位职责,做到优质、文明、高效、廉洁、精细服务。

六、推进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公布财政职权行使的依据、办理环节、责任事项、责任科室、办结时限等内容,让权力透明公开运行。大力推行预算公开,对涉及重点项目、农业、水利、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支出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财政民生工程专项资金预算、收支、拨付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强化财政监督。重点开展对精准涉农资金、民生资金、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政府投融资制度等;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严格预算编制、严格执行管理、严格支付管理、严格绩效评价、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和资金安全。

八、加强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教育,杜绝“吃拿卡要”,严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舞弊等现象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政策和法规制度,把好资金审核关,确保“三大攻坚”等重点资金及时拨付;公开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做到“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责任人 : 冯 铎

监督电话:0398-2608908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宣传媒体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

      

                              三门峡市财政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