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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发放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11-20 16:08
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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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等17家联合下发的《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8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5号)要求:自2019年度起,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及证书管理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部门负责办理。2018年及以前年度此类证书发放及补办等管理工作,由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按照通知要求,三门峡市财政局会计科从今年开始承接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

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合格证书,从12月2日---2020年1月20日,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学历证、准考证原件,到三门峡市财政局会计科(市财政局909房间)登记领取。

不支持委托代领。特殊情况委托代领的,受委托人除必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外,还必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准考证原件,经审核后方可登记领取。由于证书的唯一性和特殊性,委托代领证书所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电话:0398---260890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