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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

发布日期: 2019-06-12 08:37
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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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近日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自评工作,并强调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此次绩效自评的资金范围是2018年度通过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给河南省的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以及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或政策的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根据随同中央财政下达或备案确定的2018年度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以及省级分解下达至市县的区域绩效目标,此次自评主要内容为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填写《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等。

  为做好此项工作,河南省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是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同时,严格审核把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生态环境部门起草形成的绩效自评报告,需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分别上报省财政厅和生态环境厅。最终汇总形成的自评表和绩效自评报告,分别报送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此外,强化追责问责。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单位,在下一年度中央、省级分配相关资金时将从严、从紧考虑,问题严重的要进行追责问责。

  据了解,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中央和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申请、安排、分配的重要依据,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同时,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确保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并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