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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社会科学管理学院2018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8-03-26 17:27
来源: 财政局
浏览量: 888

第一部分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附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7: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概况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是2017年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三门峡市政府举办,省教育厅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学院共有人员编制452名,其中全供事业编制372名,自收自支编制80名。现有职工474人(含编外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102名。  

    一、部门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对学生进行教育指导。  

2、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相关培训业务。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4、开展校企合作。  

5、指导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6、服务中原经济区和豫晋陕金三角区域,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部门预算包括学院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学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学院2018年收入总计62,824,4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47,394,424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430,000元。支出总计62,824,424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学院2018年收入总计62,824,42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47,394,424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5,430,000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学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2,824,424元,基本支出47,394,424元,占75.44%;项目支出15,430,000元,占24.5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7,394,424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2,824,42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43,480,410元,占69.21%;商品服务支出2,729,186元,占4.3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84,828元,占1.89%;一般性项目支出15,430,000元,占比24.5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学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7,394,424元,其中:人员经费43,480,41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729,18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非税收入情况说明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指学院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及对外开展培训所收取的费用等。并拟用于教学业务费、未入编人员工资、宿舍楼租用、学院办公及宿舍楼基本支出及通勤车辆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学院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学院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0万元。2018年,学院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97,780.00元,包括公用经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保障学院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