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市级部门预算 > 2018年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8-03-26 17:41
来源: 财政局
浏览量: 888

2018年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政府办公室内设22个科室和4个代管单位(市政府网站、市政府机关车队、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职转办等单位财务不独立),共有编制137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职工88人,离退休职工48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以及派出机构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以及派出机构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六)负责市政府目标管理工作。
  (七)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八)围绕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十)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和分析;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写《市政府大事记》。
  (十二)负责全市电子政务、政府专网的规划、建设、技术服务与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市政府应急和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五)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网站:承担政府网站的编辑制作和内容更新、审核、发布工作,负责网站日常维护、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印制和分送工作。
  政府机关车队:负责市政府领导及政府办机关工作用车的服务工作。
  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和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全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并进行分析研究,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参与全市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方案筛选。参与市政府部分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文稿、文件、主要领导综合性讲话起草工作。参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科研力量对重大专题、课题进行调研。负责市政府决策专家咨询库建设,组织协调开展相关建言献策活动。协调市外研究组织、机构开展联合研究。办理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转办):加强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市政府法制办内设5个科室和2个二级机构(市仲裁办和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共有编制 20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8人、工勤1人;在职职工18人、离退休职工4人。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2.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工作安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3.承担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责任,向市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负责对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进行签发前的合法性审核并出具意见。
  4.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综合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向社会公开征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法解释和其他政策性文件涉及法制问题的解释工作。
  5.承担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责任。承担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责任,审查其同宪法、法律、法规、省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否抵触或相互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指导全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英文译本。
  7.研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
  8.承担行政执法指导和监督职责。负责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承担协调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等有关工作。
  9.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审理,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市政府行政、经济和民事诉讼。承办市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10.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及市领导交办的法律事务。
  11.负责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指导全市行政调解工作,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协调配合机制。
  12.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法制宣传、培训。
  13.承担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14.指导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外事侨务办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市政府外侨办(含市政府外侨办机关和市对外友好协会),共有编制 10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2 人,机关工勤1人。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决定,研究拟订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
  2.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审核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审批的外事、侨务、港澳工作文件;指导、推动全市涉外、涉侨、涉港澳地区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3.负责组织接待来三门峡市访问的重要外宾和其他重要客人,指导、协调全市涉外礼宾工作;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4.负责全市领事业务,开展涉外领事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各类涉外事件,负责境外三门峡市籍公民和在三门峡市的外国人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协助办理审发外国人来三门峡市邀请函或邀请确认函,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人在三门峡市的管理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管理来三门峡市采访的外国记者和港澳地区记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三门峡市活动的管理工作;审核在三门峡市举办国际会议事宜。
  5.负责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市因公出国(境)情况。
  6.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三门峡市合法权益维护和涉侨经济投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负责归侨侨眷身份审核、华侨回国定居审核、侨务信访和涉侨捐赠监督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相关工作。
  7.负责指导、开展华侨华人及其社团联谊和服务工作;指导、推动全市对华侨华人的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县(市、区)和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的侨务工作。
  8.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及中央驻港澳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市与香港、澳门地区因公往来的有关事务;参与市内企业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关协调工作;承办国务院、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
  9.指导推进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市对外缔结友好关系城市(县、区)报批工作,指导县(市、区)和市直有关结好单位与外国友好城市的交往活动。
  10.负责对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理论政策培训和外事纪律教育工作。
  11.承担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3个,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代管单位预算。市政府办公室(含市政府网站、市政府机关车队、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职转办等单位财务不独立),市政府法制办(财务独立核算),市政府外侨办(财务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56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2082.97万元,上年结转安排资金481万元。支出总计256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1.37万元,一般性项目支出752.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4.83万元,增长20.1%。主要原因是2018年收支预算包含了上年度结转资金,同时增加了2018年人员津补贴及派驻纪检组业务工作经费。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56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合计1911.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17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合计481万元。(其中:市政府办公室2018预算收入204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601.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41万元;市政府外侨办152.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8.7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4万元;市政府法制办368.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1.6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71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6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563.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37万元,占70.6%;一般项目支出752.6万元,占29.4%。(市政府办公室基本支出1507万元,占73.8%;一般性项目支出535.6万元,占26.2%;市政府外侨办基本支出109.73万元,占71.8%;一般性项目支出43万元,占28.2%;市政府法制办基本支出194.64万元,占52.8%;一般性项目支出174万元,占4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计2082.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911.9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71万元。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减少36.17万元(财政拨款减少53.8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1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各项津补贴变动(主要体现:减少一般公共服支出9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3万元;增加了公共安全支出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6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08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1811.4万元,占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60万元、商品好服务支出26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1万元;一般性项目支出271.6万元,占13%,主要用于各类会议、调研、接待、培训、督查、应急管理、目标管理、公报印刷、大院大楼维护、四大班子水费、网站管理及运行、政务公开、外侨事务、法制建设、行政复议案件、仲裁等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合计160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192.9万元,占74.5%;商品服务支出228.9万元,占14.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2万元,占5.3%;一般性项目支出94.6万元,占5.9%。
  市政府外侨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38.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96.8万元,占69.8%;商品和服务支出12.9万元,占9.3%;一般性项目支出29万元,占20.9%。
  市政府法制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42.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0.3万元,占49.7%;商品和服务支出19.5万元,占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万元,占1.4%,
  一般性项目支出148万元,占43.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计180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2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水费、电费、物业费、会议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厅《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 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计121.27万元(市政府办办公室45.5万元、市政府外侨办73.97万元、市政府法制办1.8万元),其中:因出国(境)费用33.97万元、公务接待费64.8万元、公务用车2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5.5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7万元,原因是严格各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各项规定,压缩公务出国(境)任务。(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5辆保有车辆所发生的费用。
  市政府外侨办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3.97万元。较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用18.97万元,市政府外侨办支出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包含市级领导和市政府外侨办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主要用于为推动我市重大项目国际交流合作等因公出国(境)任务产生的住宿费、国际旅费、伙食费、公杂费、国外城市交通费等支出。(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市政府外侨办目前无公务车辆,该经费主要用于接待海外宾客、友好城市代表团以及海外华人华侨华商社团来访我市租赁车辆的相关支出。(三)公务接待费4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外宾和内宾公务接待及全市大型活动接待海外宾客、友好城市代表、华人华侨华商社团的相关支出。
  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8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主要用于省依法行政考核、服务型行政执法检查验收、外地市学习交流等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都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费预算支出1811.37万元,主要是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采购预算安排 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若有我单位将会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