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提前完成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部署,我市财政部门协同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前谋划、周密部署,于7月19日将全市符合调待条件的退休人员增发的基本养老金提前足额发放到位。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是202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据统计,此次调整共为我市13.3万名退休人员补发基本养老金11203万元。调整后,全市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21元。
本次调整待遇是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第18次连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7次连涨。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我市提前完成此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