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预算公开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部门预算情况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是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目前,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法制宣教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影响评价科、环境监测科、污染防治科、科技标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农村环境保护科)、辐射安全管理科、大气污染防治科。下属8个事业单位: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市环保局直属分局、市环境保护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市辐射安全监督站、市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中心、市环境监控中心。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减排目标责任,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含医疗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信息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归口管理预算单位预算。
1.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局机关
2.三门峡市环境监察支队
3. 三门峡市环境监测站
4.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5. 三门峡市环保局直属分局
6. 三门峡市辐射安全监督站
7. 三门峡市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中心
8.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9. 三门峡市环境监控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共有编制188人,实有人数为195人,离退休人员26人。具体情况如下:局机关编制32人,包含行政编制 29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人,实有人数行政编制34人,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人,离退休人员12人;其他事业单位编制156人,实有人数为157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56人,财政补助人员编制100人,实有人数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52人,财政补助人员编制105人,离退休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三 门 峡 市环境保护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435.82万元,支出预算为3435.8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21.17万元,主要原因:实行养老保险改革后,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包含部分二级机构2014年调标补发工资部分、2017年未补发的各项工资福利支出,同比增长较多。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343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1.68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84.1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3435.82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3135.16万元,占91.2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4.03万元,占83.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3万元,占1.01%;商品服务支出216.40万元,占6.30%;项目支出300.66万元,占8.75 %,其中:一般性项目33.00万元,占0.96%,专项资金267.66万元,占7.79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435.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61.68万元,缴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84.1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4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4.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83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435.82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3135.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6.40万元;项目支出300.66万元,其中:一般性项目33.00万元,专项资金267.6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3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1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16.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32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5.70万元,减少了48.38万元,略有减少。
1. 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50万元,比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4.13万元,减少了1.63万元,略有减少。减少的原因为继续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制度,集中在公务灶用餐。
3.公务用车费预算为34.82万元,比2017年公务用车费预算81.57万元,减少了46.75万元。其中:
2018年公务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比2017年公务车购置费预算20.00万元,减少了20.0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进行更换公务车一辆。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4.82万元,比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1.57万元,减少了26.75万元。减少的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车保有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行政经费预算安排1320.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7元,主要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人员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无政府采购安排。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三门峡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 2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 0 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是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是指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是指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治理、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是指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是指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