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根据三政办〔2015〕49号、三编〔2015〕14号文件、三编〔2016〕37号文件(“三定”方案)规定,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内设12个科室和稽查支队、湖滨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纤维检验所、质检中心、有色金属科学研究所、信息指挥中心、情报研究所等九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全市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规划,推进名牌战略和质量振兴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牵头组织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三)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工作。
(四)负责全市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地方标准规范,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及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五)承担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七)负责电子商务及物流产(商)品质量监管工作。
(八)负责全市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并组织实施量值传递溯源和强制检定以及计量校准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市场计量和能源计量行为。
(九)组织实施国家认证认可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管理监督校准、检测、检验实验室资质认定;负责落实国家强制性认证制度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和规范认证市场,监督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中介服务和技术评价行为。
(十)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充装、使用、检验检测各环节的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
(十二)负责规范全市检测行业行为,负责对检测行业主体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监督安全生产、执法监管、医疗卫生、环境监测、贸易结算、认证评审等领域检测行为和检测数据的科学公正性。
(十三)制定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质量技术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四)组织推进全市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收集完善质量信息数据库,按时发布质量分析报告;开展企业质量信息公示服务;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质量安全消费警示;承担全市12365消费者举报投诉和全市执法打假信息指挥服务;承担电梯应急事件的指挥、组织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理。
(十五)执法打假工作。依据《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认证认可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认证认可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从源头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和专项执法活动;依法办理质量申诉举报案件;组织开展全市重点产品质量区域整治工作;拟定执法管理工作的内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部署跨县(市、区)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察督办工作。
(十六)检验检定工作。负责建立、保障、使用本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量值传递、强制检定、仲裁鉴定、委托鉴定、非强制鉴定和测试任务;承担与本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质量检验任务和适应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需要的监督检验任务;承担铝及铝制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科技研发、标准的制(修)订和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共有编制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全供事业编制78人;在职职工 126人,退休人员 41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按照党的十九大对质量工作的重大部署,结合学习贯彻市委七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经济金融工作会议和全省质监工作会议精神,市质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十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围绕服务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质量工作实际,出台我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强化对大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政府质量考核工作,健全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政府质量考核办法和市长质量奖考评办法,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新格局。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计划开展10-15期企业家“千人培训计划”, 协调引导1-2家重点骨干企业到发达地区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取经”,大力推广全面质量管理、精益制造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积极培育省长质量奖企业,不断增强我市产品质量竞争力,推动三门峡制造实现“三个转变”。
三是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标准化法》为契机,进一步凸显标准化工作在引领技术创新、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筹建标准化信息查询系统,更好地服务我市标准化战略行动。
四是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计量法》,强化计量基础作用,加强工业、能源、民生计量监管,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工业用煤、车用燃油质量监督抽查和源头把关,强化锅炉节能标准执行监督检查,倾力服务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五是持续加强质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继续积极筹建国家级黄金贵金属质检中心(国家级实验室),为服务我市黄金珠宝产业转型创新发展提供质量技术支撑;围绕我市打造全国最大的大宗商品物流基地和内陆物流集散中心,重点服务好锦江大宗商品物流产业园和义马铝产品交割中心项目建设,促进我市铝工业和黄金珠宝产业转型升级。
六是加强检验检测及认证认可行业监管,维护全市质量检验检测及认证认可市场秩序。加快县级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融合,强化、指导县级质检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更好地服务我市县域经济发展。
七是以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为重点,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和消费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质监利剑”行动,全面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坚决防止区域性系统性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
八是积极服务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融入对接我市智慧城市和信息枢纽建设,实施“互联网+质监”行动计划;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市电梯应急指挥中心二期项目建设,持续增强我市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能力,有效提升我市质量平安建设水平。
九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法治质监和服务型质监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质监政务服务”建设;持续深化质监效能革命,不断优化提升质监窗口行政服务效能,全面提高质监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趟。
十是强化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质监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实施质监党建标准化工程,用标准化的理念规则、规范化的方案要求、程序化的流程步骤,统领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直至每位党员的各项活动,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及9个所属二级机构,分别是:
1、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
2、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
3、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湖滨分局
4、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5、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6、三门峡市纤维检验所
7、三门峡市有色金属质量科学研究所
8、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指挥中心
9、三门峡市标准信息情报研究所
10、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质监局2018年收入总计222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2209.75万元,上年结转16万元,支出总计222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2209.75万元,上年结转安排支出16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44.83万元,减少19.7%。主要原因是: 1、棉花公检经费减少; 2、有色金属科学研究所运行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22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74.5万元;
增减变化: 收入比2017年收入决算数2770.58万元减少 544.83万元,主要原因是: 1、棉花公检经费减少; 2、有色金属科学研究所运行经费减少。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2225.75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 1562.72万元,占7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11万元,占2.2%;商品服务支出175.92万元,占7.9 %。项目支出438万元,占19.7%,主要项目是 1、检测成本费250万元;2、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及行政执法137万元;3、电梯情报信息运行维护费16万元;4、聘用人员工资35万元。
增减变化:支出比2017年决算数2662.9万元减少437.15万元,主要原因是:1、减少棉花公检支出;2、有色金属研究所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质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09.75万元。与 2017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544.83万元,增长了23.74%,主要原因是: 1、棉花公检经费减少; 2、有色金属科学研究所运行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质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209.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562.71万元,占70.7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11万元,占2.22%;商品服务支出175.93万元,占7.96%;项目支出422万元,占19.1%,主要项目是: 1、检测成本费250万元;2、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及行政执法137万元4、聘用人员工资3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市质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7.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11.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精神文明奖、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75.92万元,主要包括: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年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质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及增加变化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8.4万元,比 2017年决算数增加 22.95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4个独立核算单位,分别是:三门峡市有色金属质量科学研究所、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信息指挥中心
、三门峡市标准信息情报研究所、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分局。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4.8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正常履职需要。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4.82万元,占50.2%;商品服务支出67.57万元,占6.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9万元,占2%;一般性项目支出403万元,占40.9%。主要项目支出包括1、检测成本费250万元;2、质量技术监督综合管理及行政执法137万元;3、电梯情报信息运行维护费1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我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2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0 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2018年收支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