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统计局概况
一、三门峡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市的统计规划、统计制度;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环境基本状况、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资源、房屋、对外经济、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7.负责市级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申报、审批;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8.拟订全市统计队伍建设规划。参与组织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监督管理下拨各县(市、区)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级、省级统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市、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10.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监测考核工作。组织全市目标管理的实施和监控运行,配合市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考核;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三门峡市统计局预算单位构成
三门峡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三门峡市统计局机关本级
2.三门峡市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
3.三门峡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年收入总计819.94万元,支出总计819.9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65万元,增加14.95%。主要原因:养老改革工资结构变化所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年收入合计81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8.9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年支出合计81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94万元,占87.19%;项目支出105万元,占12.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18.94万元,与 2017 年相比增加105.65万元,增加14.81%。主要原因:养老改革工资结构变化所致。
我局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18.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0.09万元,占80.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20万元,占9.79%;医疗卫生(类)支出39.34万元,占4.80%;住房保障(类)支出39.34万元,占4.8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14.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7.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7.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6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加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6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 2017 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全部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 2017 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77.3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查清我国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促进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7 年,三门峡市统计局组织对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经费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5万元,普查经费、物资设备准备满足普查方案要求,完成了普查登记、数据处理、数据审核、评估,达到了预期目标。2018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进入收官阶段,三门峡市统计局拟继续组织对经费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