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峡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三门峡市七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13)
关于三门峡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8年2月23日在三门峡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门峡市财政局局长 宋 东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交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刚刚过去的2017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圆满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053303 万元,实际完成 1081839万元,为预算的102.7 %,比上年增长10.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合计1484036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增加、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预算调整为 2131267 万元,实际完成 2124684 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9 %,比上年增长13.4 %,一般预算支出突破了200亿元大关。
(2)市级收支情况。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42500万元,实际完成 142516万元,为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长7.5%。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262500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调入资金、补助县(市、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501901万元,实际完成 5019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增长28 %,主要是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统筹使用了各项资金,一般预算中民生支出增加较多。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合计188177 万元,实际完成 405078 万元,为预算的 215.3 %,增长121.3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合计 191361 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等,支出预算调整为398675万元,实际完成 39867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增长 64.6 %。
(2)市级收支情况。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 90130万元,实际完成291645 万元,为预算的323.6%,增长211.3%。市级支出预算为94261 万元,执行中因上级补助、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调出资金、补助县(市、区)等,支出预算调整为158156万元,实际完成 15815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 100%,增长99.7 % 。市级收支增长较多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大幅度增长。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000万元,实际完成550万元,为预算的55%。根据年初预算安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全市收支情况。各级汇总的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746873万元,实际完成582624万元,为预算的78%。支出预算756160万元,实际完成557874万元,为预算的73.7%。年度收支结余247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81764万元。预算执行率较低主要是因为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及准备期结算未全部结束。
(2)市级收支情况。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599922 万元,实际完成447199 万元,为预算的74.5 %。支出预算627354万元,实际完成451554万元,为预算的71.9%。年度收支结余-435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3570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130343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43031万元,专项债务260400万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级政府债务限额67483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84556万元,专项债务90274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62860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58475万元,专项债务170126万元。
2017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市政府债券44095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90154万元(置换债券269923万元,新增债券20231万元),专项债券150799万元(置换债券3799万元,新增债券147000万元)。转贷市级政府债券共计30491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44082万元,新增债券6082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73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3528万元)。新增一般债券73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改扩建;新增专项债券53528万元,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15000万元,扶贫易地搬迁和产业扶贫基地建设5000万元,城区市政、交通、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28528万元,崖底村和梁家渠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5000万元。
截至2017年底,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077647 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31495万元,专项债务246152万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5868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01731万元,专项债务85128万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49078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29764万元,专项债务161024万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财政厅规定的限额。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及与省和市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结果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按照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科学谋划,精准施策,紧盯打造省际中心城市这一目标,聚焦产业转型打造“五彩三门峡”,发力“三次创业”建设“三地五中心”等重大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创新财政调控思路和方式,较好地服务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支持打好重点项目攻坚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
支持实施脱贫攻坚,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扶贫资金99762万元,顺利完成2.76万人脱贫、1.15万人易地搬迁任务。
支持国企改革攻坚,投入资金1154万元以解决市属国企改革遗留问题。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组建市国资委,全面理清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底数,初步排摸62家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并建立台账,完成了16家企业处置工作。省属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全面完成,“三供一业”移交到位。
支持环境治理攻坚,各级累计投入资金49835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治理和“气代煤、电代煤”等环境保护项目。
支持实施转型发展,累计拨付资金7485万元,对金融机构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接续产业培育和14座小煤矿去产能、商务中心区房地产去库存进行奖补。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省市县财政投入9824万元,吸引社会资金9622万元,扶持企业户数581户,拉动银行贷款291176万元。
2.围绕打造区位优势,加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
市级投入1363万元,支持实施百年崤函远景、三门峡市中心城区建设提质等9项规划编制。筹集资金251970万元,支持上村、崖底、梁家渠等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22个棚改全部启动。累计投入资金1672万元,支持纵深推进“洁城”行动。加大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市级投入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民生工程98000万元,重点实施了商务中心区基础设施、青龙涧河改造提升、大岭路等5条道路升级改造、北环路等5条断头路打通及经一路等七条路维护,进一步优化了城市环境。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
支持推进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各级投入就业补助资金8366万元,支持落实大众创业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公益性岗位购置、职业技能培训、全民技能振兴等政策。全市城乡低保投入17567万元,落实城市和农村低保提标政策。全市投入医疗救助资金3315万元,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大疾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落实优抚对象待遇提高政策,为1.47万名优抚对象筹集优抚补助14083万元。落实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市财政投入配套资金935万元。
大力支持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全市各级财政投入84090万元,确保城乡居民医保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各级财政筹集资金10562万元,实现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标准从45元提高到50元。市级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补贴资金940万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全市投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2450万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基准定额标准。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完善扶困助学机制,投入中高职奖助资金1366万元、拨付助学贷款213万元,资助学生3550人。全市投入高中助学金1303万元,资助学生13030名。积极推进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投入学前幼儿资助资金3834万元。全市投入资金20789万元,完成新扩建中小学15所、幼儿园16所。继续加大职教园区建设投入,累计投入建设资金3.32亿元,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三门峡技师学院顺利开班招生。
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落实《三门峡市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十条意见》、《三门峡市关于支持企业创新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全市科技经费投入29888万元,支持了全市企业研发平台、高新技术推广和科技文化普及。
支持推动文化事业发展。投入资金2582万元,大力支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资金490万元,支持开展政府采购百场戏、戏曲进校园、中原文化大舞台等活动。投入资金1350万元,支持三门峡市参加首届《魅力中国城》竟演活动,成功荣获“十佳魅力城市”称号。加大投入,支持百年崤函、老子文化、庙底沟文化等文化高地创建。
支持农业协调发展。扎实推进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全市累计投入补贴资金16635万元。争取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123万元,受益农民9245户。积极争取水利专项资金64000万元,支持了大石涧水库建设、河流小流域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财政奖补资金2256万元,支持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42个。加大投入,支持渑池县、陕州区成功入选省第一批美丽乡村示范县,对18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先建后补。
4.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2017年,市级全面实施三年中期财政规划管理,部分县(市、区)也开展了试点工作。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出。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建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除涉密部门外,市级和县(市、区)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全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系列要求和预算法等制度规定,坚持“开前门、堵后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债务风险防控。2017年,我市在组织开展全市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多策并举降低政府债务率,圆满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2017年债务控制目标。
深化PPP项目合作取得重大进展。全市征集PPP项目45个,其中2个项目进入财政部示范库,投资额98000万元;32个项目进入省财政厅PPP项目意向库,投资额7392000万元;5个项目进入省财政厅备选库,投资额1403000万元;4个项目进入省财政厅推介库,投资额1350000万元。国道310南移项目稳步实施,灵宝绕城等三条高速顺利通过评审。
推进财政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市政府与河南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合作。引入国内知名资本运营企业,设立我市首支产业发展基金,目前已有6个高科技及文化产业类目在三门峡进行了落地项目对接,实现了“基金招商”。
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将市级162个单位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试点,选取灵宝市作为试点推行了电子化支付改革,促进了财政支付的“效能革命”。
加快推进网上采购改革。在政府采购领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开展网上商城试点改革。
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完成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信息收集工作,建立健全了综合治税工作机制。
积极推进内控建设实施基础评价改革。进一步强化了对内部权力运行的制约,提高内部治理水平,体现了法治思维和廉政建设的要求。
2017年财政工作和改革顺利实施,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各县(市、区)、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还比较突出,部分县(市、区)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面临较大压力;部分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财税体制改革还有不少硬骨头,有些改革举措还要下更大功夫;尽管我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存在结构性矛盾;部分县(市、区)预算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透明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目标为8%以上,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70%以上。收入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同时,这一目标也是指导性的,各县(市、区)增长目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测算安排。税收占比主要考虑为适应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体现经济发展质量水平,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在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一)市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2018年市级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五彩三门峡”、打造“三地五中心”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2018年主要支出政策
围绕加快转型发展和着力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1.支持实施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着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加大财政约束力度,严格基础设施项目审批,决不允许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制定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方案,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支持妥善化解企业风险,推动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企业稳妥降低杠杆率,帮助企业降本增效。防范养老保险支付风险,强化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市级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8192万元,统筹用于易地搬迁扶贫、金融风险补偿奖励、产业扶贫建设、贫困人口医疗和意外保险等配套资金和相关事业费,确保完成5.3万人按期脱贫、232个深度贫困村改善发展环境和生产条件。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各级财政安排的大气污染防治、洁净型煤替代补贴资金5000万元,支持大力推进“蓝天工程”。市级安排专项资金2455万元,用于污水治理,支持深入实施“碧水工程”。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持续开展生态修复、林业生态提升项目实施。
2.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支持实施转型发展攻坚战。一是安排经济转型发展资金5000万元,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现有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将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二是注入资本金20000万元,以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等基金为依托,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
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一是支持智库建设和企业家培训。安排专家智库建设资金500万元,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供专业解决途径、方案、措施和对策。安排企业家培训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高质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二是支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市级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我市加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推进省际中心人才高地建设,为未来产业发展、创新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三是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安排智慧城市运行政府购买服务补助5000万元,充分发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的支撑作用,促进技术与资本、管理、人才等要素集成,推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产业孵化与培育。四是支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扶持政策。市级安排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大力实施“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行动计划”,支持建立众创空间和虚拟创新社区,孵化培育创新性小微企业。
支持开展国企改革攻坚战。一是安排奖励资金1400万元,对14座煤炭企业关闭矿井进行奖励。二是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市属国有僵尸企业职工社保、相关安置资金,支持处置市属国有僵尸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国企改革工作尽快完成。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安排3130万元,支持农村实施“三年强基工程”,其中,市财政安排2730万元,对1365个村级组织每村补助2万元运转经费;安排 “五星支部”奖励资金100万元;安排村级组织场所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二是落实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安排补助资金1200万元,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三是支持市派第一书记的贫困村发展,按照每村10万元安排139个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补助资金1390万元。四是市财政安排400万,采用奖补方式对经济发达试点镇所在县(市、区)政府给予奖励。
加快推进百城提质工程建设。一是做好规划引领。市级安排专项资金3000万元,做好“百年崤函”和中心城区提质规划。二是加大投入,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和百城提质工程建设。在严格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继续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融资工作。加大力度争取新增债券资金,支持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是着力解决城市“七大难”问题。多方筹措资金36900万元,统筹用于解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畅通工程、学校建设及改造、“厕所革命”、建设永久和临时停车场、公共交通设施运行补助、菜市场建设和垃圾处置“七大难”问题。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集中财力优先保障民生实事所需资金。
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一是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200万元。二是重度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补贴594万元。三是安排市区城镇义务兵优待金480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费296万元。四是安排300万元,支持再就业。五是拖欠工程款15000万元,其中,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500万元。
支持改善医疗卫生。一是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补助7029万元,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二是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市级补助 987万元,将年人均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55元。三是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300万元。四是安排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配套资金220万元。五是安排3800万元,支持医疗机构提升特色医疗服务水平,支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支持大力发展教育。一是安排资金3500万元,支持建立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二是安排建立民办教育公共财政补贴、购买服务和奖励激励制度,设立1000万元民办教育发展专项奖补资金。三是建立教育质量奖励机制。市财政安排500万元,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予以奖励。四是安排高中阶段学生生均拨款资金1050万元,支持提升高中教育品质,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五是安排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500万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六是安排公办学前教育生均奖补资金680万元,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支持文化繁荣。一是安排1000万元宣传专项经费,统筹用于专题宣传、专版宣传、外宣合作、文博会、摄影展、舆情处理等宣传业务支出。二是安排打造文化高地奖励资金100万元,支持文化事业繁荣。三是安排民间戏曲曲艺活动补助资金100万元,支持民间戏曲曲艺事业发展。四是安排政府采购百场戏200万元,支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市财政将按照确定的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2018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00000万元,其中:市级收入14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000万元;县(市、区)上解收入35000万元;统筹调入基金、新增债券等资金6000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0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是:
税收收入93000万元。其中:增值税43000万元,企业所得税23000万元,个人所得税6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等21000万元。
非税收入52000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10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1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00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0000万元,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05万元,增长3.9%;
教育支出54895万元,增长14.4% ;
科学技术支出7860万元,增长14.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75万元,增长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00万元,增长13.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55万元,增长11%;
农林水支出32387万元,增长25.1% ,主要是扶贫支出增加较多;
住房保障支出6405万元,增长5.3%;
预备费4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2018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545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658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3500万元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7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17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34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75457万元。市级基金预算主要支出科目安排情况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2740万元,主要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2580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3671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728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032万元;调出40000万元,与一般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2018年市级国有企业经营状况,2018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6万元(61家国有企业利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6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市级社保基金收入458920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87500万元;市级社保基金支出460063万元,当年收支缺口1143万元,累计结余222427万元。主要项目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9850万元,支出2289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2967万元,支出12221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349万元,支出1414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1489万元,支出774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965万元,支出963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4051万元,支出380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249 万元,支出3941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具体情况详见《三门峡市2018年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抓好预算法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开展预算法学习宣传,加强对县(市、区)贯彻实施预算法的监督检查,建立对县(市、区)政府预算编制质量、预算公开透明等的考核奖惩机制,引导县(市、区)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税务、财政、工商等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利用,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规范和加强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堵暗道”与“修明渠”相结合,拓宽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渠道,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发行额度,确保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需求。严格落实限额管理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提高政府举债规范化水平,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依法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合规性。
推进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在省出台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提出市以下相关领域改革具体方案。结合省与市县收入划分改革进展和我市实际,研究完善市与县(市、区)收入划分办法。关注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完善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推动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方位跟踪监督评价专项资金效果,扩大绩效评价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进一步压减专项资金数量,建立不同专项、同一专项内部不同使用方向竞争分配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财政沉淀资金,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切实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批复后,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约束,维护预算严肃性。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适当核减其下一年度经费。
深入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发挥标准对预算编制的基础性作用,调整规范一般性项目支出编列方式,逐步完善一般性项目分类。加强预算评审结果运用,探索建立同类项目的标准化管理模式,不断提高项目支出安排的科学性。
积极推进税制改革。按照省统一部署,逐步建立地方税体系,落实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
强化财政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关注扶贫、民生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关注各级违法违规举债情况,重点关注基层财政和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情况,坚决查处各种扰乱财经秩序的行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积极探索民生资金全领域“在线+综合”监管机制,构建源头控制、在线跟踪和监督问效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积极配合人大预算监督工作,配合强化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运行。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开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谱写三门峡更加出彩的新篇章不懈奋斗!
三门峡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8年2月22日印
(共印10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