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七届七次会议第118号提案的答复
张爱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帮扶政策, 帮助中小企业摆脱生存危机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凝心聚力抓好助企纾困、项目建设、产业培育、消费促进、风险防范等各项工作,全面保障我市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今年以来,市政府陆续出台了《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支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三政办 【2022】11号)、《三门峡市关于稳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三政办【2022】16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三政办【2022】17号)等一系列政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支持企业发展:
一、全面落实国家、省各项优惠政策
主要措施为全面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措施政策和省“1+3”惠企利企政策措施,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建立惠企政策落实工作台账,强化工作举措,及时推进落实。
二、推进我市减税降费
1.减免相关税收。对月销售额15万元(按季度交纳的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2年1月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加大退税力度。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进度,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退尽退,实现应享尽享。
3.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给予相应减免和补贴。
4.减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疫情期间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1年。
5.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
6.减免企业水电气等费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同时免收欠费滞纳金。
7.降低通信资费标准。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8.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对中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1000元就业补贴。
9.减免企业用工费用。企业招用符合失业就业相关要求的人员,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7800元标准,对企业进行税费扣减。
三、加大融资力度
1.加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要求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本息最长可延期6个月。并对延期还本付息企业维护正常信用记录。
2.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降低各项收费标准,在政策范围内主动降低贷款利率,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3.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截至目前,资金池规模1.549亿元,其中财政资金52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1.029亿元,带动银行贷款33.86亿元。
4.加大融资助力文旅产业发展。加大金融机构对影院、书店、文旅、体育等场所扶持,按照规定退还旅行社质保金比例提高至100%。
5.助力企业信用修复。对疫情期间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审慎认定,确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四、落实政府采购
1.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政府采购预留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不低于60%。
2.加大政府采购价格扣除力度。政府采购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按最高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五、扩大消费需求
1.支持服务业发展。市级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
2.有序恢复餐饮外卖业。市级财政发放520万元、银联配套200万元生活及餐饮类消费券,帮助餐饮、住宿、线下销售及文旅等服务业吸引客流、提高营收,促进消费潜力释放。
3.持续促进汽车消费。持续开展购车补贴活动,进一步加大汽车促销活动力度,促进汽车消费升级。
六、提高服务效能
1.建立高效疫情防控服务机制。推进核酸检测结果互认通用工作,及时高效提供转码服务,免费为企业职工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快检快测。
2.加大万人助万企服务力度。充分发挥万人助万企活动工作体系作用,开展多渠道宣传,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把助企工作落到实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立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做好财政企业服务工作,支持我市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吃透政策精神,做好涉企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奖补政策。二是加强和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在依规办事的基础上,优化市级层面工作流程,对已安排的资金尽快下达、拨付。三是加强对县级涉企资金到位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惠企政策落到实处。
感谢对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政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政府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并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