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改革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9年度三门峡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
一、主要做法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着力三个更加,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三)抓好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形式。
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的基础上,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增加政务公开多样性。一是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对反映投诉的问题及时自查自纠,即知即改。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报纸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考评监督,确保公开落实。
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将政务公开作为局纪检督查的日常内容,定期督查,及时通报,限时整改,切实增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通过三门峡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 92 条、社会民生84条、财政资金 233 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34 条 ;通过公开栏发布信息30条;制作信息展板5块。报市委、市政府信息 15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类别有政府文件、财政新闻、公告公示、预决算公开、财政政策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通过网站、报刊、电视、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工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围绕群众高度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整理了2019年省、市、县等各级颁布印发的各类重要政策,搜集重要政策同步解读文件2 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9年我局共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7件。已按规定认真予以答复。
四、依申请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 依法及时公开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决算报告及报表(涉密信息除外)。公开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全部按具体项目公开(涉密信息除外)。公开从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和执行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市直各部门做好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推动市直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情况。
2、全面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加强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合同、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薄弱环节的监管,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3、全面梳理公开惠企优惠政策。 梳理汇编近年来中央、省、市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创新创业、促进节能减排等各项政策,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及新媒体推送下载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
4、进一步强化解读回应。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 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5、加强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大力推进财政公文、信息的主动公开,按月及时公开本部门信息,增强时效性。
6、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说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财政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20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