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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2025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8-25 08:10
来源: 三门峡市财政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三门峡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三财税政(2018)39号)的有关规定,经三门峡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现将第二批2025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三门峡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三门峡市崤函爱心公益协会

上述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有效期自2025年度起五年。

2025年—2029年,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予以免收企业所得税。

 

三门峡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