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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箭齐发 持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发布日期: 2024-01-16 10:44
来源: 三门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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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三门峡市财政局从积极打造政府采购“双盲”评审机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财政监管效能四个方面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打造“双盲”评审机制


通过印发文件,召开专题推进会,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督导宣传力度,改进招投标文件编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供应商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推行本地分散和远程异地评审,有效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保障评审结果更加公开透明。


二、强化采购政策落实


 明确将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价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20%;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首次采购全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超过200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完成30%以上预留份额基础上,鼓励提高至4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2023年,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企业占比达92%以上。在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方面,从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填报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审核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督导督办,政府采购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同时,组织本地区预算单位完成“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交易采购240余万元,超额完成年度预留份额任务,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三、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从规范政府采购需求源头抓起,督促采购单位充分调研项目需求,科学编制采购文件。印发相关文件,从资金落实、意向公开、内控制度建立等方面强化管理。制定相应政策,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严格事前审核和预算执行,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要求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建立中标(成交)项目管理工作台账,专人盯办,通过电话提醒、现场检查、限期整改等多种方式督导采购人履职尽职。


四、提升财政监管效能


 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所有采购事项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留痕可追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继续免收采购招标文件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加强代理机构从业管理,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和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定期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代理机构业务水平。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畅通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查处力度,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同时,整理市场主体(中标供应商)名单,多次召开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及时发放和回收社会调查问卷,征求对政府采购意见建议,以真诚的态度疏解问题,给予反馈,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信任感和获得感。